南通直行车事故的认定依据
仙居律师
2025-04-16
南通直行车事故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实施办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直行车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是否违反了交通信号;2.是否超过规定的速度限速行驶;3.是否酒后驾驶或者醉驾;4.是否有其他违章行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五十条,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录像等证据可以作为认定直行车责任的依据。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判断责任认定时应考虑过错程度和因果关系。具体到南通的实际操作中,交管部门会综合现场情况、监控录像等证据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第六十二条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各当事人的责任应当根据他们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如果难以确定各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或者是共同过错造成的,则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各自的责任。第六十三条根据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确定各当事人应负的民事责任。第五十条交通事故处理决定书的内容包括以下:一、被害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单位及家庭住址;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weather情况;三、事故的基本经过;四、各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责任认定意见;五、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六、处理机关和日期。第四条根据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确定各当事人应负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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